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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遺產承辦書法律服務收費表 |
| 律師費用 |
| 顧客委託本律師行申請遺產承辦書,若符合以下條件: |
| 1. |
死者為香港居籍; |
| 2. |
死者在香港或中國內地死亡(見符註3); |
| 3. |
若死者巳立下遺囑,該遺囑由本律師行擬備; |
| 4. |
若死者並無立下遺囑,顧客為死者在生的配偶或死者的子女或死者父母或死者的兄弟姊妹並能出示有關結婚證書出生證明等文件以確定顧客與死者的關係; |
| 5. |
若須由本律師行申請遺產稅豁免證明書,遺產組合為金錢(包括銀行存款)、物業、上市公司股票、人壽保險權益,銀行或存款公司信託基金或退休金,本律師行的收費如下: |
| 遺產總值 |
律師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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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超過30萬元 |
$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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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過30萬元,但不超過100萬元 |
$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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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 |
$1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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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過300萬元,但不超過650萬元 |
$1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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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如顧客未能符合上述條件,則律師費另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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